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_第389章则为之计深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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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9章则为之计深远 (第2/2页)

子,事实上,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

    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捡到他之后,春晓便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他连话都说不全,一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春晓养了大半年,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

    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个中差距,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于是春晓隔三差五会再出去乞讨,就这样要饭,养活了两小只。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还会给他送礼物。阿柳的腿好一点,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等她回家,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等她回家,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贤惠又可爱。

    “这朵绢花好不好看?”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温柔安静,潋滟蹁跹,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他重重地点头。

    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插在了他的短发里。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头上也长了冻疮,为了方便治疗,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

    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春晓握着刀,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大半年过去,冻疮好了。

    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穿着小袍子,拄着一根树枝,有些不伦不类的。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生怕将绢花碰掉了。春晓捂着嘴大笑,伸手去掐他的脸,想要逗他走两步,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无奈地看着她。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幼年的柳觊绸,是个文文静静的小孩子,脸上冻疮的痕迹消去后,便露出了真实的面貌。精致完美的骨相,如描似画的五官,鼻骨高窄,唇色薄红,眉眼精致凸出,虽样样完美无缺,但这样一张脸,那一分一厘组合起来。

    却莫名有一种,早夭感。仿佛这张脸的主人,注定不得长久,英年早逝。漂亮有余,但福气不足。

    他对自己的美丑并没有概念,却会觉得春晓儿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小女孩,他在心里将她与春天的花骨朵,蝴蝶的翅膀,冬日的阳光,包子铺热腾腾的包子,贵人腰间闪闪发光的配饰相比。春晓捡了他,却不打算一直养着他,她的人生轨迹是已经写好的一本书,而阿柳是一个没有任何桎梏的炮灰角色。

    他的人生在剧情之外,有着无限可能,而无限的可能仅限于,不能与她相交。一根糖葫芦被她分开成两半,一半塞到了阿柳的手里,她道:“阿柳,我要送你去念书。宋先生的私塾,可以住宿,以后你可以在她的私塾读书。”

    她攒了点钱,计划送阿柳去念书,如果阿柳刻苦一点,考上个功名,以后的日子不会差,若是他再有几分聪明和运道,中了举,得了进士,到时候外放做个小官,那才真是天高皇帝远的自由自在。这是她为他谋划的前程。

    父母爱其子,则为之计深远,阿柳虽不是春晓的亲人,但她捡了他,又在他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沉没成本,便也希望他以后可以过得很快乐。绑着一条高马尾的男孩茫然地看着她“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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