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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1/4页)
第四章 由于哈罗德逃得不知所踪,所以威廉决定下一步要攻占温切斯特,那儿是古老撒克逊王国的首都,即使英格兰首都已改为伦敦,但温切斯特仍未失去作为英格兰中心地区的荣誉。 于是诺曼军继续往西行,一面寻找哈罗德,一面扫荡那些不愿发誓效忠,一意与他们敌对的撒克逊人。 “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到温切斯特?” “再过两天就到了。” “然后呢?如果攻下温切斯特之后还找不到哈罗德呢?” “那么我就先行到伦敦去加冕为英格兰王,再继续往北征讨。” 南丝沉默了好久,威廉以为她没意见,没想到她又突然开口。 “你还是在温切斯特加冕吧!”根据历史记载,尽管征服者威廉王已经在伦敦的西敏寺举行过加冕仪式,后来还是不得不在温切斯特再举行一次,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在温切斯特举行加冕仪式省事一点。 “为什么?”威廉奇怪地问。 “因为我这么建议!”南丝没好气地说。 威廉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这样可以讨好她留下来的话,他可以在温切斯特加冕一次,然后再到伦敦加冕一次。 “你什么时候要再教我射箭?” “你还想学?” “废话,不想干嘛问你!” “那就…”威廉略一思索。“今晚扎营用过餐之后。” 半个多月里来,由于威廉的坚持,南丝不得不与他共骑,白天占领他的大腿,夜里占领他的帐篷,偶尔心血来潮他会主动教她射射箭,有战事时,起初她都自愿陪同后军一起守帐篷,但几次以后,她发现根本没有人敢偷他们的帐篷,于是又忍不住跑去观战。 不是想看战争场面,而是想看威廉打仗的英姿。 说到威廉,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明明长得该死的好看,偏偏不爱笑,那天听到的大笑声好像是绝响一样再也不曾出现过,即使是在作战,也总是端着一张冷静得教人抓狂的表情,是生气或高兴仅能由他的眼色深浅变化来判断,但若是他把愤怒的心情直接流露于外时,大家最好赶紧跳上马逃之夭夭,稍慢一点只好十八年后再来叙旧了。 而且他虽然很体贴,抱她上下马的时候动作也很温柔,却老是当她是手下士兵一样说话,有时候听了真是让人不爽。 但他打起仗来实在是酷到不行,威风凛凛、所向无敌,绝对是会让她迷恋的典型,名副其实的征服者,甚至比她期待的更完美,如果是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必定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敢,也不能。 倘若可以的话,她真想把他带回家去作纪念品,但不必经过任何考虑她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这种英雄豪杰只有在这种混乱的黑暗时代才会这么出色,就像她这种聪明过头的女人只有在她的先进时代才能成为天才,如果对换过来,他们都只会是平凡的普通人而已。 “为什么叹气?” 南丝抬眸,因为仰头看他很累,干脆躺在他的臂弯里。“你为什么要侵略英格兰?”他的臂长胸阔,躺起来就好像睡在摇篮里一样,安全又温暖,舒服得很,睡午觉正合适。 “这不是侵略,而是名正言顺的继承。”因为她的措辞,威廉的眼色悄然加深,很明显地表示出他的不悦。“由于无子,我表兄爱德华曾应许我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当时哈罗德也同意奉我为王。两年前,哈罗德海难时也是我救了他,没想到爱德华一死,他马上翻脸不认人,所以我才决定用武力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可是你本来就对英格兰王位有野心,不是吗?”她又问,同时无意识地伸出手指去抚摩他的唇瓣。 威廉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 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二回与他共骑开始,每当他在说话的时候,她老是喜欢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描绘唇型。他知道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奇怪的习惯,因此虽然这样会使他说话不太方便,却没有刻意点破她,因为契斯特曾说过,任何她主动亲近他的行为都不能阻止,即使他不喜欢,也不能表现出不愉快的反应。 “你已经有诺曼底了。” “在法兰西王眼里,诺曼底公爵只是他的封臣,除非我成为英格兰王,诺曼底才能够真正成为我的领地。” “可是…”她想告诉他,最后他的子孙也会失去诺曼底,但转眼一想,现在历史已经改变了,谁知道会如何呢? “什么?” “没什么,只是很奇怪…”南丝收回手指。“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再多留一个月?” “我要你考虑。” “考虑什么?” “为我留下来。” 南丝白眼一翻。“那是不可能的事!” “请你考虑过之后再回答我。”威廉非常坚持。 “但是…” “请先考虑。” 执拗的黑眼与顽固的灰眸相对片刻,黑眼败退,南丝耸耸肩。 “好吧!那在我考虑之前,请先告诉我,为什么要我为你留下来?” “我要你。” 说的可真直接,不过她大概也猜得到是这种答案。 男人初见面就要女人“留下来”这种情形在二十一世纪也常见得很,一夜情嘛!上床玩个通宵就挥手道别,永远不再见。 “为什么?你爱我吗?”这个问题听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爱?”威廉一脸不可思议的摇摇头。“不,战士是不谈爱情的。” 这种回答也在意料之中,虽然还是令她有点失望,幸好只是一点点。 “所以你只是想要我的身体?是不是要过之后我就可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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