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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4页)
发mail都没留“回邮”的,怎能奢望对方会依上头的联络电话,乖乖来电呢。 “唉!说了你也不会懂,反正我就是想知道丢图的人跟今天我看到的是不是同一个嘛!”照江漓的描述应是八九不离十,但她就是好奇,也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之中就是有股力量驱动着她务必要解开这一团谜,至于帮总店谈Case的成功机率,就看这谜解不解得开喽。 电话不响,刚才所言全是白搭。正当她准备再发第三封信时,电话终于响了。 “江漓,接电话。”江瀞又雀跃又紧张。“记得我刚才拜托你的。” 江漓不知他姐在与奋个什么劲,懒洋洋的起身。“一句话,半个月房租。” “好啦,仔啦,你赶紧接电话。”她的房子仍在付贷款,江漓答应她要帮她分担些,所以每个月会固定缴一万块“房租”就不晓得这通电话能不能帮他赚到伍仟元的外快。 “喂,请问这里有位江先生吗?”是个女声。 “喔,我就是。”江漓一千元进口袋了。 “嗯,我有收到你寄来的mail,说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对,我想请问小姐,你前几天是不是有掉了一卷东西?” “掉东西…”对方有些迟疑,后转为惊喜。“对对,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 “是。”再进帐一千元。 “你捡到了,喔!太谢谢你了。”失而复得的惊喜冲昏了凛凛,以致于她没发现整件事的某些不合常理。 “举手之劳,只是不晓得我要寄到哪里还给小姐?”江瀞要他套出地址。 “寄?不用,不用,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哪,我马上去拿。”计画生变。 “这样啊,你等一下。”江漓摀着话筒,用嘴形问江瀞下一步。 江瀞偏头想想,好吧,横竖要引蛇出洞的,不如就这样吧。 “小姐,”江漓放开话筒,转述江瀞的计画。“你知不知道疯狗?” “PUB吗?知道知道。” “我跟你约八点好不好,在疯狗忠孝店…对,总店碰面。”江漓朝他姐打了OK的手势。 “好好,先这样,真谢谢了,先生。” 五千元,江漓赚到了。 赫威风和赫凛凛一前一后的进了疯狗。 PUB是赫威风在美国时,最常去磨时间的场所,倒是回来之后,一来是没心境,二来是找不到他喜好的店型,久而久之,也就成了这项嗜好。而今天之所以会来,不是为别的,纯粹是因为凛凛的那通电话。 “你答应他去拿图?”赫威风在听完她和某司机的对话经过后,清楚的头脑马上发现几处蹊跷。 “是啊,我担心图寄丢了。”赫凛凛以为老哥会和她一样高兴。 “凛凛,他怎么会知道公司的网址?” “可能是问来的吧。” “问来的?隔行如隔山,他一个开出租车的能认识几个搞建筑的?好,就算他认识,干嘛不在事发当天就联络你,还要拖了几天…你都没想过吗?” “嗯…”“还有,你说他没有留他信箱的mail,你也只知道他姓江,怎能确定他就是那个司机呢?” “那…那…”她的心情一下跌到谷底。“那我还要不要去拿图?” 他扬扬嘴角的说:“要,当然要。不入虎xue,焉得虎子。” 想当初兄妹俩决定走这行时,就打定不以“商业”为取向,一切凭感觉。感觉人对了,就谈事;感觉事对了,继续谈理念、谈合作。凡正是感觉一切感觉对了,才会开始公事公办的进行评估施工。 而出卖感觉的灵魂人物是兄妹档的meimei赫凛凛,但,这并不就表示哥哥的直觉来得比meimei差或迟顿,相反的,赫威风与生俱来的艺术感大大超越他那读了十几年攸关建筑的meimei。只是他太阴沉,脸上永远挂着深不可测的笑,总让人分不清是真是假,别说什么虚无的感觉了,就连实实在在的rou体都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呢!必于这点,他妹可要帮理不帮亲的为他申申冤了。 兄妹俩相差不到两岁,感情自小比双胞胎还好。打从她有记忆以来,她老哥一直是很温柔的人。对长辈、平辈、晚辈,甚至他的女友们都是谦谦有礼的,没听过他咆哮,没瞧过他动怒,换句流行术话,他的EQ可能相当高,所有接近过他的人无不赞美之。即使那些个无缘当她大嫂的女子分手后仍佳评如潮。这种人见人爱的好性情维持到他到一所高职任教后的两三个月吧?有一天,他回家,神情有些许苦痛。 “怎么突然想到要回来?”赫凛凛听说他学校宿舍宛如天堂的舒适。 “回来处理些事情。”他耙耙过长的头发,一副委靡。 “哥,你…有事?”兄妹连心,三两句话她就感到他的不对劲。 他笑了笑,摸摸她的头说:“没事,你学校申请的如何?” 当时,她正准备出国。 “有几间回信了,不过我还在考虑。” “可以拿来借我看看吗?” 像在逃难似的,从申请学校、注册、订机票、办离职手续、清理宿舍…前后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一切办妥,然后飞了出去,然后变了个人。 两个月后,她去和他会合,因为他之前读的是商学院,后要转读建筑学系,必须从头修学分,无法和一路念建筑的她选同一门科目,所以兄妹俩的作息生活并不那么密切,尤其是他整个人寡言之后,让喜穿黑衣服的赫威风,再也不那么令人亲近。 因此,当他们自组工作室时,就达成“兄主内、妹主外”的共识。只是今天面对这么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时,基于兄长责任,他得跟来瞧瞧才是。 兄妹俩挑了两个不同的位子。赫威风说这样可以降低来者的警觉,继而发现他真正的目的,如果有任何风吹草动,他再现身也不迟。时间是静止的,直到他们感觉“就是这个人”的一个年轻男孩走进店里。 男孩…应说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小男人,一走进店里逢人便打招呼,甚至还 在吧台逗留了一阵子。他应是这里的常客,兄妹俩一致的想法,否则他不可能会以如此轻松的态度,找到了“她”的位子后,一派闲适的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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