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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和文青同居 (第2/8页)
不打扫房间的一个最好理由——因为这不是家。 我们认识了一个月之后就同居了,虽然这句话说出来会使大部分正常人大跌眼镜,我还是得说实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呢?我没有仔细思考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可以给自己找上一大堆借口:我一个人在社会上混了六年了,心里早就有些底气不足的郁闷了;另一方面,文和我约会一次便提出了结婚,很认真地说想爱我,所以想和我结婚,虽然我阅人无数,但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提出结婚这话题来,基本上一两个星期大家都已经吵翻了天再也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相安无事地说上两句话以上了。 反正再说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和文约会了几次之后就搬进了他的宿舍。他住着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的一间,其它两间是他同事的宿舍。我和那两个平时总是漠无表情的男人没打过招呼,更没有进一步的交情,这可能就注定后来我按照文的话滚蛋时,连帮我说句话的人都没有,没有人关心已经夜深了,我一个人就是找个鬼混的地方也得花点功夫。 (二) 怎么来描述我和文相处的日子呢?如果我楚楚可怜地扮怨妇状,说文如何欺凌弱小,我比窦娥还冤,估计也有人相信,就如同文在他的同学圈子宣传我如何的自私不替他着想,也有些不动脑子的家伙替他出主意一样。这世界,毕竟还是善良的人多,人一旦善良,就容易盲目。 最初和文相处就是掺杂着一丝甜蜜的冲突不断,在文的映照下,我不断地看清自己身上如同天花一般的缺点密密麻麻。刚开始,很难相信这一点,但后来,我真心真意地相信这一切,并试图改正。这说明知识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骗得人神智不清,在他有力的语气之下,我相信黑的固然还是黑,白的却也同期变成了污秽。 说起来大概人们很难相信,我们最早的芥蒂竟然是为了一元钱,而且,之后很多事情皆来源来这件事情留下的印象。那是我们刚刚同居的第三天,他带我去他舅舅家,我们在公车站等车。 一个穿着藏青色上装的中年女子在车站散发一张纸,文看那纸印刷得还算漂亮,就问人家这是什么。那人回答是全市公车的行走路线,文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张,然后他的胳膊捅捅我,示意我也去拿一张。我一时竟想不出怎么回答他,骂他神经有问题似乎过分了点,但是,有一张不就够用了吗?难道说不要钱就都一起往家搬?搬到最后还不是扔? 我正张口结舌想着怎么回答他不停的示意时,那个女人伸出了手“一元一张。” 文的胳膊终于不再捅我了,他抬头严肃地看看那个女人,一如他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为人师表的正人君子模样,他的眼睛在镜片后认真地困惑了“要钱?”说着,他把手中那页绿色的纸递回给了那个女人“我不要了。” 女人伸手把纸拿了回去就走了,只丢下我们站在那里。文还是一脸肃然,甚至没有看我,当然的是,他的胳膊也不再捅我了。我的喉咙里就像塞了蛆虫一样难受,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想知道,这张纸他到底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又要多少呢? 我个人的生活是相当放纵的,饮食无律,经常昼伏夜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我一向的生活方式。倒谈不上为此而骄傲,因为这样的日子并不是那么美好。很多时候,明明饿着肚子,偏偏觉得没劲,干脆就倒在床上大睡一通。一个人的日子,通常都会显得单调无味,连加点佐料的心情也没有。 和文在一起,这多年以来培养而成的状态,也没有多大改观,引得了文的极大不满。刚开始时,他还坚持了两天为我做饭,忍受了我一直到了六点也没有眼色准备干点家务的德性。第三天他立马就长吁短叹了“青青,你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而我想结婚,不过是想要份平淡的日子罢了。” “我不是个过日子的人?难道这些年来我过的不算日子?”我企图用狡辩来跟他打个马虎眼蒙混过关,没想到他恳切地叹了一口气,眼泪竟然一滴滴往下掉。我顿时厌烦起来,恨不能给他一个老大的耳括子,结结实实教教他男人不应该为了一顿饭流泪的道理。 不过厌烦归厌烦,如果我对他没有一点的怜惜,他也不会具有了我的男朋友这一身份,所以尽管一看见男人哭我就想起了被阉割的狼,我还是乖巧地坐到了他旁边“乖乖别哭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我们不合适的。”文摇摇头,用我递过去的卫生纸轻轻擦眼泪,糟糕的是我一下注意到他擦眼泪的时候小指头竟然翘翘的,像戏子们的兰花指。 怪不得会哭。我盯着他的秀气地翘起的小指,细细长长,保养得很好的指甲光洁整齐,不像个农家子弟,倒是更像个贵妇人。我再打量一下自己被剪得光秃秃的一手指甲,没了声息。 文见我没吱声,大概以为我感动得无话可说,他转过脸来搂住我的脑袋,直直地看着我“你做不了个好妻子。” “你不是一向对我说男女平等吗?这样的话,无所谓是你干活或者我干了,谁会干谁干。”虽然话本身并不好听,但为了缓和它的力量,我努力用了最柔软的语气,还故意睁大了眼睛盯着他——很多人说我的眼睛很漂亮,很柔和,很能打动人。 “你不觉得最重要的是态度吗?不是你会不会干的问题,而是从头到尾你就不想做事,你根本不是个生活化的人,你还在做梦。” “我或许错了,你做不了太太的角色。”文见我半天没吱声,又补充了一句。 (三) 我兴冲冲地下楼逛菜场去了,我不是不会做事,这些年来没有父母的生活,多多少少我总得学会照顾自己,否则早就撑着脖子上吊了。只是,我一直对这种生活充满了厌倦,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在饥饱交替中等死,人活着好像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对,很多人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好让生命变得色彩缤纷;还有人说,为别人活着才使生活有意义,为自己活着的人永远不幸福。 这些都是废话。首先我根本找不出点意义,更别提什么有意义的事了。有许多人上大学,读书读书再读书,若是目的是读书本身倒还说得过去,可大部分人也不过借此取巧,想找个好工作过几天物质极大丰富的日子罢了。若我这个人天生好吃懒做,觉得为了那几天好日子花费大半生的时间并不值得,那么这些积极进取对我就没有意义。 好吧,我为别人活着,我天天上街搀老太太过马路,捡垃圾扔进垃圾箱,搞好邻里关系,尊敬长辈团结同辈,自大得敢假想没有我这个社会就道德沦丧了,难道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得到了证实?充其量也就是让道德沦丧推迟一、两天罢了。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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